一、受理渠道
电话、公司网站投诉与建议栏目、在线客服、营业场合现场、邮件、书信或其他方法转交。
二、受理流程
客户投诉-受理部分吸收-处置惩罚部分处置惩罚-回复客户-客户确认
三、治理时限
(一)原则上投诉处置惩罚部分应在接到投诉后二个事情日内制订出整改步伐并发送给被投诉部分或责任部分。
(二)被投诉部分或责任部分应在三个事情日内处置惩罚完毕,紧迫投诉应连忙处置惩罚。
(三)如遇三个事情日内不可处置惩罚完毕的投诉,被投诉部分或责任部分应向投诉处置惩罚部分报告,并由被投诉部分或投诉处置惩罚部分向客户做好诠释事情和说明。
四、联系方法
见营业网点栏目。